張德明醫師以發表於2016年2月英國的狼瘡(LUPUS)雜誌為研究實證,表示類風濕性關節炎媽媽仍可哺乳。
許多風濕科病人,無論是罹患了類風濕性關節炎、全身性紅斑性狼瘡、或僵直性脊椎炎,因仍值生育年齡,常會擔心所服用藥物對懷孕及胎兒的影響,幸而此部分問題多已研究的頗為清楚,大家也都能瞭解這些常用藥物的使用原則,故困擾較小;但許多風濕病母親又希望能親自哺乳,母親服用藥物且哺乳的問題就比較難以回答。
一般而言,哺奶本身對母親和嬰兒都有助益,且近一半的新手媽媽會想要親自哺乳,美國杜克大學醫學中心風濕部乃特別探討狼瘡媽媽的哺乳問題,並將研究報告發表於2016年2月英國的狼瘡(LUPUS)雜誌。
該前瞻性研究含括的狼瘡病人皆合乎2012年SLICC狼瘡診斷標準,另外的條件就是必須是活產,且在產後親自哺乳。收集的資料包括醫師評估狼瘡病情的活躍性、使用的藥物、懷孕時哺乳的意願等,並以國家資料庫LacMed全面性的檢視哺乳狀態下嬰兒的用藥安全性。
在84位進入研究的女性狼瘡病人中,共計有51次懷孕,其中25次懷孕(佔49%)選擇親自哺乳。研究結果顯示,是否選擇哺乳的意願與社經地位無關;相對的,生產後狼瘡的病情活躍性若較低、足月生產、及懷孕早期即做好自行哺奶計畫等,皆與狼瘡媽媽選擇親自哺乳有正相關性。此外,在全面性的檢視哺乳狀態下嬰兒的用藥安全性方面,發現狼瘡媽媽的主要用藥在奶水中的含量微乎其微。
這個研究的結論顯示,有一半的狼瘡媽媽仍會選擇親自哺乳;而臨床上常用的藥物如奎寧(hydroxychloroquine,plaquenil)、移護寧(azathioprine,imuran)、滅殺除癌錠(methotrexate)、和類固醇,能進入母乳的量皆非常有限,也顯示即使服用這些藥物,仍得繼續哺乳。
移護寧和滅殺除癌錠等藥物,以其強烈的致畸胎可能性,在懷孕期間應絕對禁止;而依這篇研究報告,若產後恢復吃藥兼哺乳則似並無大礙。當然,畢竟因參加研究人數並非很多,還是應盡量的謹慎為之。但對臨床而言,當沒有其他替代治療方案時,至少我們瞭解底線在那,也就更能運用自如且胸有成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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